昨日,中国华融发布2020年度业绩公告和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中国华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029.23亿元,2021年上半年盈利1.58亿元。
今日,中国华融在京召开业绩发布会,对业绩亏损的原因、引战投、资产化险清收、子公司股权转让等外界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问题1:请问什么相关交易导致公司2020年报延期披露?
答:相关潜在交易是指中国华融旗下子公司华融致远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融华侨股权。前期,为集中处置风险资产,公司完成相关潜在交易立项,并于2020年4月8日发布了潜在出售事项公告,明确相关交易需待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今年3月,由于相关潜在交易尚未确定,公司无法及时向审计师提供相关审计资料,2020年报审计工作未能及时完成,公司延迟刊发2020年度业绩公告。此后,公司一直与上级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根据沟通情况,我公司预判该交易在短期内进一步推进的可能性较低,或可能不再推进。本着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主动沟通有关部门,我公司决定暂不将该交易的获批纳入考量因素,并基于上述预测判断于5月份开始向审计师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努力推进审计工作,至8月上旬基本完年报审计。因此,相关交易直接影响了审计资料收集和年审工作进度。
问题2:请问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的原因?
答:2020年,中国华融全面审视评估风险,当期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77.55亿元,对经营业绩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集团净亏损1062.74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029.03亿元。主要原因:
一是对集中处置存量风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2019年海外业务整合基础上,由华融华侨在集团范围内整合分、子公司部分存量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处置。中国华融完成了华融华侨股权转让的立项审批,于2020年4月8日发布了潜在出售事项的公告。但至2020年末,该项转让未能按计划实施。华融华侨对集中管理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视评估,确认了信用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是对当期资产风险审慎评估减值损失。2015年至2017年快速增长的收购重组类项目和固定收益类项目于2020年集中到期,资产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当期市场影响交织,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市场“爆雷”事件,客户履约能力受到较大影响,相关资产质量也较前期承压。经全面审视和评估风险,公司确认了信用减值损失。
三是部分子公司风险严重侵蚀了集团经营业绩。相关金融服务附属公司资管计划底层资产风险加速暴露。资产管理和投资分部中的部分附属公司风险资产劣变。经全面审视和评估风险,此部分子公司确认了信用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是,我公司2020年度亏损的历史成因清晰、风险识别和计量过程清晰、减值计提主体清晰,主要源于一次性大量确认减值,是赖小民时期累积存量风险的集中体现。公司对风险资产的识别、计量及处置是持续的动态发展过程,管理层对公司风险资产处置付出了持续努力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截至2020年末,中国华融收购重组类不良债权资产和其他债权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442.54亿元,拨备率增长至16.5%,为后续风险资产处置奠定了财务基础。特别是在各方面的坚定支持下,中国华融已实施资本补充规划,流动性保持稳定,保障了持续经营的基础,有信心、有能力开启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问题3:请问公司减值计提是否已经充分?后续资本充足率是否有压力?
答: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中表明,本集团对当期风险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视、评估和减值测试,确认了信用减值损失976.80亿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00.76亿元,合计1077.55亿元。审计师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了审计程序,对集团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发表无保留意见,表明集团在2020年末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价值是真实、公允的。
目前,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已披露数据,公司资本充足率数据暂不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正在通过引战增资有效补充资本,通过转让子公司股权等机构瘦身措施缩减资产规模,通过压降风险资产、低效资产减少对资本的占用,努力修复公司资本充足指标。同时,经与监管机构沟通,公司已向监管正式申请增资到位前给予阶段性监管容忍期。
问题4:公司公告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集中对华融华侨资产确认减值损失,请问华融华侨的减值情况以及未来对于华融华侨的计划和安排?
答:2020年,资产管理和投资分部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63.14亿元,其中大部分金额归属于华融华侨。从2019年开始,华融华侨定位为中国华融的资产管理平台,负责整合集团范围内分、子公司部分存量资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华融华融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进一步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实现止损和清收目标。公司总部对华融华侨已经制定了明确、细致的资产经营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并确定了相应的考核目标。华融华侨内部也正在建立完善风险资产处置工作机制,在细分资产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加快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去化,向存量风险项目要效益。
问题5:根据业绩公告,审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状况发表无保留意见,对2020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对2021年中期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数据与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发表保留意见,对此公司方面有何解释说明?
答:首先,审计师并非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一个意见,2020年审计意见包含两方面:一是对合并财务状况发表无保留意见,二是对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一方面,对于2020年末财务状况给予肯定意见,对于公司的净资产状况、资产负债表,审计师以积极方式提供了合理保证,说明审计师对于公司资产风险评估计量结果表示了认可,认为集团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价值是真实、公允的。另一方面,对于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师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审计意见已明确说明,即对本集团2020年确认的相关损益是否有部分应计入以前年度合并损益表以及合并综合收益表无法进行合理判断。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本集团对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有一个动态风险排查和处置过程。三年来,通过机构整合、内部组织架构调整、集团内资产重组等举措处置风险,集团内部组织架构、资产保全体制、风险资产的结构和现状、以及管理人员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动,受到风险资产识别计量过程、审计技术和年报完成时间等多重因素影响,按照2020年末资产分布和全面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公允价值、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测算计提,无法判断是否应有部分应计入以前年度。